
苏珊·加里
名誉法学教授
俄勒冈大学
Susan N. Gary,Emerita教授,曾是俄勒冈大学法学院的Orlando J.和Marian H. Hollis教授,她从耶鲁大学获得了学士学位,并在哥伦比亚大学获得了博士学位。在进入学术界之前,她在芝加哥与梅耶、布朗和普拉特一起实习,在布鲁塞尔与德班特、范·赫克和拉格一起实习。加里教授曾教授信托和不动产、不动产规划、非营利组织以及法律和家庭本科课程。她继续教授信托、不动产和非营利组织。她撰写并发表了关于慈善机构监管、信托义务(包括审慎投资者标准)、作为一种新的企业所有权形式的管理信托、为继承目的对家庭的定义、与限制性慈善捐赠相关的捐赠者意图、,以及在遗产规划中使用调解来管理冲突。她是大学董事会的受托人。
加里教授是美国法律研究所的成员,也是美国信托与房地产顾问学院(American College of Trust and Estate Advisor)的学者和前摄政官,该学院是美国杰出的房地产规划律师和学者组织。她还曾在美国律师协会不动产、信托和不动产科理事会任职。她曾担任统一法委员会三个项目的记者:电子遗嘱起草委员会、《机构基金统一审慎管理法》和《慈善资产保护示范法》。她目前是有意捐赠网络信托责任工作组成员,并曾担任纽约大学国家慈善和法律中心咨询委员会成员。她曾在美国法学院协会的三个部门(信托和不动产、长老法和非营利组织)担任领导职务。